著名慈善企业家Anu Jain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安全是一项基本的人权,不应该被视为女性的奢侈品。”然而近年来,各种意外事件层出不穷,也让我们意识到了女性安全的重要性。“房屋女销售、看房途中被侵犯、羞于开口隐瞒 ...
著名慈善企业家Anu Jain说过这样一句话: “安全是一项基本的人权,不应该被视为女性的奢侈品。” 然而近年来,各种意外事件层出不穷,也让我们意识到了女性安全的重要性。 “房屋女销售、看房途中被侵犯、羞于开口隐瞒真相、受害后反被污蔑……”。 其中受害者矛盾的心理活动,加害者恼羞成怒的辩解,完整地诠释出了一场“受害者有罪论”的悲剧。 某天,派出所接到一名姓陈女子的报警电话。 电话中陈女士称自己是一名房产中介,在带一名男顾客看房时,被对方抢劫了400元。 虽然金额不多,但警方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,火速赶往案发现场。 可到了案发现场时,民警发现房间内一片混乱,似乎不止是单纯的抢劫案。 民警察觉出异样,再三询问之下,陈女士才支支吾吾说出了真相。 原来,事发当天除了被抢劫外,自己还遭到了男子的侵犯。 事发前男子表现得十分热情,希望陈女士能带他去看房。 但一进房间,男子就换了副面孔,掏出一把匕首,向陈女士索要钱财。 当陈女士将身上仅有的400元现金交给男子后,对方还不满足,要强行与陈女士发生关系。 由于房间内只有陈女士和男子两人,出于力量的悬殊,陈女士怕将男子激怒,便没有进行激烈地反抗。 事成后男子便火速逃离现场。 惊魂未定的陈女士思索再三,决定报警,但在报警时却犹豫了。 陈女士认为,被侵犯本就是一件不光彩的事。 她担心这件事传出去后被其他人知道,自己会遭受到旁人的指指点点,甚至会因此名声尽毁。 所以,在报警时陈女士只告诉警方自己被抢劫,而隐瞒了自己遭到侵犯的事实。 在得知事情真相后,警方根据周边监控火速将嫌疑人抓获。 据嫌疑人交代,自己与妻子感情不和,常年分居,十分空虚寂寞。 一次偶然的机会,他在房产中心看到陈女士长相漂亮,于是便动起了歪脑筋。 他先是利用假装买房的契机接近陈女士,而后让陈女士单独带他看房,趁着看房的机会将陈女士侵犯。 对于抢劫陈女士的事,男子供认不讳,但却拒不承认自己对陈女士实施了侵犯。 他认为,当时陈女士也有反应,并且表现得很享受,所以两个人是“你情我愿”,不能算侵犯。 但无论陈女士当时的反应如何,男子的行为都已构成强奸罪,被处以刑事拘留。 在许多有关女性安全的事件中,“受害者有罪”的言论从未停止过。 什么时候,遭到指责的不是施暴者,而是受害者了? |